
刘自敏1,张昕竹2,3,孟天广4
LIU Zi-min1, ZHANG Xin-zhu2,3, MENG Tian-guang4
摘要:
目的 分析我国公立医院监管中经济性监管与公益性监管失衡的原因,提出解决公立医院多委托人共同代理难题、平衡经济性监管与公益性监管的可行措施。方法 利用多委托人共同代理理论对公立医院监管体系及监管者目标进行分析,比较公立医院经济性目标与公益性目标下监管者们不合作但同时行动、各自先后序贯行动、相互合作等4类行为的收益及福利。结果 不同行为模式对公立医院实现监管者各自目标及社会总福利产生不同的影响。两类监管者合作能够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两类监管者不合作但是同时行动时,代理人利用监管者的不合作获取最高的利润;两类监管者不合作且先后序贯行动时,先行动的监管者利用自己的先动优势,获取高的收益。结论 通过多个规制者之间的合作可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医疗改革中,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促使多个监管者合作,促进不同规制机构的沟通与协调,措施包括自我协调、第三方协调及统一的大部制等。